鄭州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信息化運維招標
河南省
一、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編號:HCYZ-2025003
2.項目名稱:鄭州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信息化運維服務項目
3.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4.預算金額:985000.00元
最高限價:985000.00元
5.采購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標的的名稱、數量、簡要技術需求或服務要求等)
5.1采購范圍:保障鄭州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的信息及辦公設備系統穩(wěn)定運行,延長信息化系統設備的使用壽命,為法院審判及辦公等各項業(yè)務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5.2標包劃分:一個標包。
5.3資金來源:財政資金,已落實。
5.4服務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5.5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5.6質量標準:滿足采購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
7.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否。
8.是否接受進口產品:否。
9.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是。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對中小微企業(yè)采購,監(jiān)獄企業(yè)、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微企業(yè),各潛在供應商在制作響應文件時需提供聲明函。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3.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
3.2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經第三方審計機構出具的審計報告(需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及附注),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開戶行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近6個月以來任意 1 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金的相關證明;依法免稅企業(yè),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須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3.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須提供承諾函,格式自擬)。
3.6根據《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6〕125號)和豫財購〔2016〕15號的規(guī)定,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拒絕參加本項目的投標。提供“信用中國”網站的“失信被執(zhí)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中國政府采購”網站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查詢結果頁面截圖并加蓋投標單位公章。供應商遞交響應文件至與采購人簽訂合同期間一旦發(fā)現供應商存在信用問題,采購人均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
3.7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投標人,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提供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的企業(yè)股東及出資信息、主要人員信息網頁截圖)。
三、獲取采購文件
1.獲取磋商文件時間:2025 年 4 月 2 日至 2025 年 4 月 9 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凡有意參加該項目的供應商,請將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有效的身份證、供應商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等資格要求所涉及的相關資料加蓋公章掃描后發(fā)至郵箱(郵箱發(fā)送標題為:XX公司參與XX項目名稱,并在郵件中標明公司聯系人,聯系電話);代理機構收到資料后,向供應商發(fā)送購買磋商文件賬號,潛在供應商按照規(guī)定繳納購買標書文件費后,代理機構將向供應商發(fā)送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價500元/套。
四、響應文件提交
1.截止時間:2025 年 4 月 16 日 10 時 00 分(北京時間)
五、響應文件開啟
1.時間:2025 年 4 月 16 日 10 時 00 分(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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